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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一次聲明(2008/12/9) 關於前掀式鏡框耐用度問題用以下照片呈現,已用力撐開鏡框達到極限依然沒有斷裂現象。ALIDA堅持原則,只要本身產品有疑慮二話不說換新。如果非本身問題恕不負責,最多建議再買同款一起使用,如存心刁難惡意發表傷害商譽.絕不寬待。當然如以後在網路發現其他任何發表不實批評,因此影響商譽將依事實依法處理,並需同時刊登台灣四大報(自由/蘋果/中時/聯合)道歉啟事及附加影響商譽賠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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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本站產品槍擊測試報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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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站產品送至墾丁射擊場測試,各項成果成績優良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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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告ALIDA客戶聲明
本人於九十一年十月和迪泊雨陳怡瑋先生合作經銷ALIDA太陽眼鏡,陳先生卻於九十二年四月推說點貨並開始洽購他家公司產品頂替,在未告知本人情況下逐步換貨,再於九十二年六月底將ALIDA商品無理由退回,本人於九十二年七月中旬至各銷售店家了解,各ALIDA專櫃存餘本人提供之正品ALIDA商品已不到三成。 由於ALIDA商標在台灣有申請專利保護在案,並在台灣南部擁有一定之市場規模,且陳先生提供之頂替商品品質與正品ALIDA差距極大,為防有不察之店家繼續販售劣質頂替商品打擊ALIDA之品牌地位,特發佈本聲明供各販售店家了解。 本人為維持ALIDA商品地位及商譽考量,已要求迪泊雨公司將本人公司眼鏡商品ALIDA撤換,並暫時停止中北部經銷活動。至於原經銷店家所欠缺之眼鏡袋,由於迪泊雨公司將市面眼鏡袋庫存量扣除甚多未交回,所以欠缺眼鏡袋之經銷店家請自行與陳先生聯繫索取。本人並希望不再於中北部市面發現有銷售ALIDA商品之專櫃,避免造成許多無謂之困擾。 本次ALIDA眼鏡商品事件,相信已經造成許多經銷店家的困擾,本人在此也感到非常抱歉。但是由於本事件發展至此已無轉圜之餘地,所以目前尚有少許經銷店家依然以貼紙遮蓋商標繼續販售,本人特在此再次聲明請勿輕易嘗試,挑戰本人維護ALIDA商標之決心。 聲明發佈人 李信興 0935-813503 中華民國92年9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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